今早又看到一起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这家叫做山东华腾机械有限公司的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公司下面有一个叫做外贸销售二部的部门,部门领导为了鼓励大家完成11月的销售任务,11月16日在工作群里给员工打鸡血,并在工作群内写到:“提前通知@所有人 明天(11月17日)全员加班,十点,不许请假,请假按旷工处理”。其中有一位试用期的员工,恰好11月17日家里有事,不能加班到10点,故向领导提出请假,领导未同意,该员工就在当天19:00下班了,距离领导要求的加班到22点还差3个小时。 结果11月18日一上班,就接到了人事主管的约谈:“不是说天天让你加班,是看你的态度……但是昨天你确实撞到枪口上了,你昨天没事,今天谁也找不到你。” 并要求该员自行离职。
部门领导在工作群内的通知
山东华腾机械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这家企业成立于2022年7月,成立没多久,又赶上今年啥都卖不动的低迷市场环境,部门领导有压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这位部门领导的头像来看,是位女同志,其在群内的发言可以看到这位主管也很有压力,有着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誓将团队打造成一支虎狼之师的决心,这样的领导老板肯定是喜欢的。
第一,暂且不说强制加班是否违法,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强逼着员工加班,就一定能完成工作目标吗? 我看未必。提升员工的销售技能,提升产品本身的竞争力,这才是完成销售任务的根本之道吧。产品很垃圾,让员工天天熬通宵也不会有有什么效果。不看结果,只看过程的磨洋工式加班,是一个企业最大的内耗。
第二,领导要求加班到10点,请假算旷工。这种要求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其工作任务,属于违法情形。不知道该公司的领导到底学过劳动法没有,“请假算旷工”这种要求都敢堂而皇之的说出来,并且还能在公司落实下去,只能说这家公司的执行力还是不错的,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很默契。可能在这家公司里面领导就是法,老板就是法,当人治大于法治,这样的公司做不大,也做不好。
第三,员工已经加班到7点了,只是没有加班到10点,况且人家提出请假,只是领导不给人家批准。公司人事部门竟然要求人家填写离职单,逼迫人家辞职。太不专业,太过草率。一个公司最怕有这种不专业的人事,用及不恰当的方式处理员工关系,最终小事变大,大事变得不可收拾。
人事部门让该员工填写的离职单
第四,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参保人数居然为0,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应该足额缴纳五险。那该公司到底有没有给员工缴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呢?希望都交了,只是系统信息没同步。有关部门也顺道查一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该公司参保人数显示为0
据悉,被要求离职的员工已经向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投诉了自己遭受到的“悲惨遭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回复:“员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因赔偿金相关问题不归执法大队负责,因此他们建议吴先生向仲裁机构求助。”11月20日该员工已经联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现在正在准备仲裁资料。我们希望该案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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