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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熏腊肉都要管?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禁止私熏腊肉、腊肠等熏制品,如需熏制,必须到指定的熏制点集中熏制。
更离谱的是,熏制腊肉不仅要收加工费,而且通江县一集中熏制点还要求仅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这难免会引人遐想!
那么当地为何要禁止私熏腊制品?前往集中熏制点熏制腊肉又是如何收费的?其中是否存在捆绑利益?我们来了解下具体的情况。
11月15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巴中市环保局、相关街道办、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在通江县城区集中熏制腊制品的通告》。
通告表示,“随着熏制腊制品高峰期到来,熏制产生的烟尘将污染空气,影响市民生产、生活,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为了尊重传统、方便市民,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熏制安全,禁止在县城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院内、楼道、阳台等非指定地点熏制腊制品。
通告的大致意思就是不让居民私自熏制腊制品,同时通告中还制定了两个集中熏制点,留了电话和地址,如果居民想要熏制腊肉的话,就联系并前往集中熏制点熏制。
我国南方地区大部分省份每年接近年尾的时候,老百姓都会熏制一些腊肉、腊肠等腊制品,以供过年以及来年食用,这已经是上千年的传统文化了。
在过去,人们熏制腊肉时通常是将猪肉切好、腌好,直接挂在伙房或者厨房的大梁上,靠着烧柴做饭的烟火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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