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从未预料到他会陷入这样一场紧张的事件中。几个月前,他在成都地铁中被两名年轻女孩当众指认为偷拍者。虽然警方证明这是一个误会,女孩们也承认错误,但小何并不满意。他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一个正式的道歉,并希望地铁管理部门改善处理类似问题的方式。在这个维权过程中,小何还遇到了一些有着相似经历的男性,比如广州地铁大叔被冤偷拍事件。被诬告的人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成本来证明清白,消除偷拍者的污名,这对他们来说是一场巨大的困境。小何回忆起那个声音一直在他耳边回荡,他记得在6月11日晚上,他从成都地铁6号线犀浦站出发回家的时候,被喊话指责他在偷拍。他当时站在车厢中间的金属立柱旁边,听到有女生高声指责他使用小型摄像头偷拍。当全车厢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就是被喊话的对象,他感到十分困惑。
后来在网络中流传的视频显示,两名年轻女孩愤怒地说他的鞋子不是反光的,而是闪光的,她们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但当她们拍摄时,他关掉了摄像头。地铁安保人员迅速赶到,夹住小何的手臂。他形容那一刻就像在众目睽睽下被逮捕。一个女孩要求他脱下鞋子检查,他不敢用手,只能用左脚蹬掉右脚的鞋子,单脚站在车厢中间,这让他感到非常尴尬和紧张。那天,小何在地铁车厢里被两个女孩指责偷拍。他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他的表情充满了焦虑和惶恐。他没有反驳,因为他觉得说出去也没有用。他站在那里,默默地等待着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他试图掏出手机回复消息,但被两个女孩阻止了,他感到被逼到了角落。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他感到时间特别漫长,他问站台工作人员有没有相关的标准或制度,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小何认为地铁管理应该准备预案,以便在类似情况下能更好地处理。他觉得整个经历非常痛苦,但也让他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
四名民警出现在两个涉事女孩面前,她们解释小何“偷拍”。一行人前往派出所,民警拿出手机对准鞋子,小何希望得到一个道歉。两名女孩被沟通后扭捏不安地进来并道歉,但小何不接受,因为道歉必须是在认识到错误之前。最终,通过警方调解,小何在笔录上签字并补充了几句话。他从派出所回来后因为投入太多,感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他搬去酒店居住,着手处理诉讼事宜。他担心自己的经历成为一桩“悬案”,可能会导致“社会性死亡”,因为他是社会的一份子。在网上发表了6000多字的文章,被阅读超过4000万次。绝大多数网友支持小何,但也有人提醒他考虑家人。小何为了维权而奔波,在寻找证据和委托律师的过程中花费了巨大的费用和精力。他在面对舆论压力和律师高价拒绝时曾想过放弃,但仍坚持下去。然而,立案的过程并不顺利,因为缺乏证据材料而未能准予立案。小何只能频繁请假,穿梭于不同的地方。
他感受到了不对等的待遇,因为那两个女孩似乎并不意识到自己的过错。直到一个目击者出现并提供书面证言,小何才获得了立案通知书。这个过程让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仍然坚信自己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小何并没有因法院立案而放松下来,他认为这只是一个开始,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觉得这件事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事,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上的结果,告诉公众什么是偷拍,怎么去界定,诬告者是否应该受到惩罚,以及偷拍者应该如何处置等等。几个月来,小何收到了很多私信,有人声称自己被冤枉“偷拍”,个人信息、未经处理的照片和视频也被发布到了网上,但是这些事情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只有指控者单方面的说辞。在网络上,小何的社交账号几乎成了“被冤枉偷拍”的代名词,曾经有5个网友自称与他经历相似,想要一起维权,但是接触之后,有4个人放弃了。郭先生是5个人中唯一坚持维权的。
他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今年7月26日,在深圳地铁晚高峰时,一名年轻女子在安检人群中称他“性骚扰”,还当众对他进行了言语侮辱。警方查看了监控后证实他没有不法行为,但是那个女子拒绝道歉。郭先生决定起诉。之前,郭先生在网上看到了小何的经历,还有发生在广州地铁的“大叔蒙冤”事件,但那时他并没有想过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今天是我,明天就可以是社会上任何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就会有一个人遭到这种无端的诬陷,而且诬陷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道歉都不用给,而受害者却需要付出代价去维权。”郭先生说。小何认为,不仅仅是那两个误以为他偷拍的女孩需要承担责任。在开庭前,他决定要求成都地铁也成为被告方,原因是成都地铁涉嫌违约和侵权。他认为,成都地铁工作人员当天的行为给他造成了次生伤害:“首先,列车的安全员在听完女生的陈述后就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这是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吗?
第二,到达站台后,他们可以为我准备一个遮挡屏风,把我带进办公室或其他人少的地方,为什么偏偏让我站在人流最多的地方接受审视?第三,我认为地铁公司应该事先制定好应对这类事件的预案,并且进行相关人员培训。”小何申请调看地铁站台的监控记录,特别是他被要求“脱掉鞋子,在电梯扶手处单腿靠墙站立”的那段记录,但是成都地铁称由于站台上的两个摄像头坏掉了,关键证据丢失了。成都地铁至今未回复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的采访申请。据马兆友介绍,北京地铁2号线有严格的管理体系,几乎每两到三节车厢配备一名乘务管理员,并进行定期培训。管理员每两站巡视一次车厢,观察乘客是否有异常动作、表情或携带违规物品,从而对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进行震慑。北京地铁内几乎每个站点都设有警务室,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一般在下一站就能将涉事人员控制住并移交警方。
小何事件引发了关于性侵犯罪的讨论,有人认为被告人容易被诬告,但罗翔教授指出,严肃的学术研究证明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存在很多未进入司法体系的性侵犯罪。值得关注的是,河南和河北的两所大学同时曝出男生扮女装偷拍女生浴室的事件,而一部揭露售卖偷拍性侵视频的纪录片还揭示了一个团伙在中国各大城市的地铁车厢拍摄的视频。这些事件使人们感到紧张和恐惧,对陌生人保持距离,尽量避免正常的社交接触。看到广州地铁的画面,冯兆音感到一阵寒意袭上了脊背——这次被偷拍的受害者很可能是我,甚至是我的朋友,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黄先生和他的女友林女士恰好目睹了小何被错误指控偷拍的整个过程。更巧合的是,事件发生时,他们正讨论不久前在广州地铁发生的“张薇事件”——那个年轻女孩曾经诬陷一名农民工偷拍。黄先生和林女士一致认为,指控他人偷拍需要提供证据。
林女士还多考虑了一层:“我担心这些事情被过多曝光,真正被偷拍的人可能不敢说出来。”林女士的好友何小姐曾经多次经历过被偷拍的恶劣经历。最近一次,她在工作场合被客户偷拍时,她的第一反应是保持沉默。尽管对方的手机正对着她,但她仍然不敢质问对方,她害怕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类似之前的地铁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反应过激。“直到我确定自己看到对方的手机在拍摄,我才鼓起勇气叫来保安,让他制止偷拍行为。在此之前,我经历过类似被偷拍的场景,这让我对被偷拍产生了一种隐藏的恐惧——只要有人拿起手机,只要手机摄像头可能对准我,我就会感到自己陷入了一种被偷拍的不安全感中。当有人对我做出拍摄动作时,我本能地感到自己受到了侵犯。我忍不住思考对方为什么要拍摄我,他拍到了什么,他把我拍在他的相机里有什么目的。”尽管害怕被偷拍,何小姐仍然不认同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贸然质疑他人,她更担心这样的讨论会带来更大的影响。
“一些网友的评论将这件事升级为对女性群体的攻击,认为女性可能是有意污蔑男性,这种舆论导向会使真正的受害者更难捍卫自己的权益。一个理智的人不应该将一个人的个人行为推广到整个群体。”曾经代理过广东第一起“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律师丁雅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我们要理解男性面临的冤屈;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试着更多地理解女性的处境,普及维权相关的知识和取证手段。这实质上是一种相互理解的过程。”正义的边界。“偷拍这个问题确实存在,我知道作为被偷拍者想要维权非常困难。”小何说道,但他不会动摇。在他维权的过程中,他收到了很多关于为什么要与两个小女孩计较的质疑。然而,他始终认为,在这个事件中,诬告者所付出的代价和被诬告者所付出的代价并不对等。他有着坠入深渊的风险,而诬告者却没有付出任何成本。尽管警方早已证明了他的清白,但小何仍然不敢告诉同事、朋友和亲人这件事情。
他觉得这件事情不光彩,他担心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之前,自己可能无法自证清白。与此同时,他支持那些怀疑自己被偷拍的人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建议他们不要过于极端,他相信只要好好沟通,别人大概率会配合。对于性骚扰,郭先生和绝大多数女生一样持有零容忍的态度。但是,如果真的误会了别人,他认为应该向对方道歉,并放过彼此。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沈奕斐在她的个人播客中谈到了这件事情,并指出背后存在着女性的生活体验所导致的集体恐惧感。因此,女性可能会本能地产生自我保护的念头。这意味着我们对于偷拍问题有了更多的意识。但是,沈奕斐也强调,我们必须用正义的手段来追求正义的目标。她认为,在公共场合中,人们在对他人进行指控时仍然需要保持谨慎态度。因为个人行为边界的扩大可能会导致社会公共空间的限缩。律师吕孝权,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从事女性维权工作已久。
他强调,当我们想要对他人提起指控时,一定要学会辨别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区别。根据法律要求,一般来说是谁主张谁举证。法律追究的是能够通过证据所呈现的事实。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但永远不可能等于客观事实。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就必须要有实在的证据。指控者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在基础证据上证明自己的主张,而不能胡乱指控和故意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否则很可能原告变成被告。性别暴力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议题,针对“偷拍”、“性骚扰”等问题,治标不治本的规范个人行为已经难以解决问题。很多女性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到帮助,缺乏途径来平和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导致她们在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做出过激反应。治理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尤其是男性的参与。立法是直接的行动之一,但目前我国尚缺少针对偷拍及性骚扰防治的法律,相关规定分散在多个部门法律中,存在衔接和冲突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专门的“反性骚扰”法律,并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治理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全球各国的重视,立法是其中最直接的行动之一。在日本、韩国、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偷拍、偷录等行为都被作为单独罪名纳入刑罚。我国香港地区已经订立特定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中国内地自2019年以来,也在持续推进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的专项行动。在立法之外,解决性别暴力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电车痴汉”在日本泛滥,但同时也存在被诬告为“痴汉”的冤假错案。这些被诬告者承受着严重的成本和“社会性抹杀”。为此,日本政府通过全民普法和性别平等教育,搭建起法律、心理、救助等一系列社会资源体系,形成一个权责明确的支持系统,对包含性暴力在内任何形式的侵害行为树立起绝对意义上‘零容忍’的态度。沈奕斐在播客中强调:“每个个体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性别的研究是为了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因此,“电车痴汉”不应该被单纯地看作是女性的敌人,而是男女共同的敌人。政府和社会力量应该广泛参与,建立起一系列权责明确的支持系统,支持并保护任何受到性侵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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